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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王不知對方已婚 被告通姦不起訴
桃園1名34歲紀姓有夫之婦,今年3月15日凌晨,被丈夫發現她和陳姓男子(32歲)衣衫不整,
共處一室,憤而對2人提告;紀女坦承與陳男發生性關係,但稱陳男不知道她已婚;
而陳男也堅稱紀女告訴他已經離婚了,由於沒有證據顯示陳男事先知道紀女已婚,
獲不起訴處分;惟因紀女的丈夫堅持對妻子提告,桃園地檢署今以涉嫌通姦罪對紀女聲請簡判。
(突發中心張沛森/桃園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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